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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次第

薈供之意義

 

薈供在密法之教、理、行、果四大部內,為行之一種修持法門。

每月舉行儀式例有定期:

初一日 及 初十日 為 對上師之薈供
十五日 為 對本尊之薈供
廿五日 為 對空行母之薈供
廿九日 為 對護法之薈供

密乘行人,主要是三根本(上師、本尊、護法)及空行(已成就之大善知識等,有世間空行及出世間空行之分,為瑜伽者之助緣)薈供時召集,於佛前陳設供養,略同於顯教之供諸天。
惟密乘之薈供則對於諸佛、菩薩、空行母、護法、天神及餓鬼亡魂...等無不在受供之列。
上述所定諸日,雖各有專供,惟每一薈供均全部供養,故較之供諸天尤為殊勝。

供養一般分財供養、法供養二種,財供養中又分外財供養及內財供養。
貢獻其身外物之金錢珠寶等以作佛事,屬外財供養;
貢獻其自己之身、語、意三業,全心全力以作佛事,屬內財供養。
至於法供養,則為依修行,以續佛慧命。延佛心燈,使無邊眾生,得以離苦得樂。
    

我輩人類從無始以來,養成自私、慳貪之習慣,造種種惡業,因而沉淪苦海,不能自拔。佛於是教人戒慳貪、戒取有,并告知一切人如能捨身外之物以行布施,獻一己之力而作佛事,其利益不僅獲得福報,智慧并可隨之而得也。

西藏人逢有喜事,每求喇嘛為念誦,(藏音稱如「隆」),往往有供養其家財過半而毫無吝惜者。然財供養雖亦難得,究未若法供養之殊勝,因依法修持,進而自覺覺他,功德無可限量,非僅得福德而已。

故外財供養為一般性修福之道,內財供養及法供養,則使師、佛、護法等皆大歡喜,而天人護法等眾,自然感動,引為志同道合而加呵護矣。參加薈供,功德如此。

 

 

每月初十參加薈供之功德利益

申年申月(七月)初十日蓮師降生於印度西北部,鄔金國郭嘯海蓮花中,為大臣茲拉尊(即敦珠法王第四世)所見,抱返以獻於國王因渣菩提,立為王嗣。 因此七月初十日是蓮花生大士降生日,是日修法,可免病去難,長壽有威權,具足神通,證成大士身。

關於蓮花生大士應化事跡,及每月初十日舉行薈供之意義,見於經籍者有如下紀載:

正月初十日:
大士登西印度(鄔金國)王位。是日修法,能得大威權,一切天、魔、神、鬼、人、非人等皆畏服聽命,能除五大諸病,所求如意。

二月初十日:
大士登王位後,示現顛狂,不理國事,屢顯神變,令國人更立新王,於是日退位。是日修法,能令衣食豐足,獲大福利,眾生聽命,得佛力加庇,一切成就。

三月初十日:
大士去位後,於是日出家,遍學顥密大小乘。是日修法,一切風鬼無常鬼地獄鬼八方神道,不敢侵害。能知世出世間一切法,顯密圓通,不破戒律,得大智慧,成金剛身。

四月初十日:
印度撒賀爾國王於是日起,以烈火焚大士七日,乃火中現海,海現蓮花,大士與其佛母,端坐蓮花上,證成長壽佛父母。是日修法,可避日辰星宿等不祥,旅行平安,一切如願。

五月初十日:
西印度鄔金地方宰相,於是日又以烈火焚大士,大士不受損害,且大放光明,自王以下皆信奉佛法。是日修法,能降服龍王,及一切外道與天魔神鬼。

六月初十日:
大士於是日在印度菩提道場,使菩提樹復生,重興佛教。是日修法,能消災延壽,免除疾病苦厄,辯才無礙 ,外道不能加害,能如願施予功德。

八月初十日:
印度桑玲地方外道甚多,於是日沉大士於恆河,大士在河跳躍,水?逆流上岸,淹溺外道,時信仰外道者,跪求懺悔,皈依佛法。 是日修法,能醫乾癆一切難醫之病,衣食富饒,所願成就。

九月初十日:
外道之王於是日藥毒大士,其毒入腹內,反成甘露,放大光明,外道感悟,懺悔皈依。是日修法,能免除年月日時運氣不祥,消除惡夢,及家事不順,求成佛者易成就。

十月初十日:
大士在印度畢丘寺,有無量天魔神鬼齊來加害,大士一一降伏之,皆懺悔皈依,而成金剛眷屬。是日修法,外道魔等不能加害,證金剛身。

十一月初十日:
大士於是日由尼泊爾入西藏,降服大魔大鬼,建寺造像,譯經傳法,為藏密之開山祖師。是日修法,能滅破戒、謗佛、謗法、妄語、惡口等罪。

十二月初十日:
大士於是日與藏王密議,將一切經典、佛像、法器藏在巖山及地中,以備當來弟子之用。並請藏王聘印度密宗五百喇嘛作證。是日修法,必念誦大士心咒,如虔持此真言,能令壽數未盡者消災延壽,增長福慧,所求事事如意,壽數盡者,往生極樂世界,或隨願往生大士淨土 。